
交易概要

详细信息
黄山制药总厂国有产权转让公告
受黄山市经济委员会委托,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其持有的黄山制药总厂国有产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拥有对转让标的的合法处置权。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黄山制药总厂创建于1958年,总厂厂区地处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中路45号,是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认的全国56家重点中药厂之一。
1997年10月,黄山制药总厂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组建了黄山天目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黄山制药总厂以实物等有效资产出资,占黄山天目药业有限公司49%股权;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公司以现金1530万元出资,占黄山天目药业有限公司51%股权。现有在册职工总人数496人,在岗人数348人。公司生产中西成药、原料药共12个剂型,近100个品种,主导产品40多个,是集中西成药生产、研制开发为一体的现代中型企业。2006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6280万元,利税595万元。
二、转让标的及资产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黄山制药总厂拥有的黄山天目药业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总厂厂区约19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现用途为工业用地,本次出让按现用途以现状出让)。其中49%股权详见安徽普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黄山制药总厂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皖普天评报字【2007】第010号);总厂厂区生产经营用土地使用权按每亩15万元出让。标的额合计为2752万元。
转让标的企业资产不包括红光分厂土地及房产、建筑物等资产。
三、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转让行为已通过转让方内部决策及相关部门批准。
四、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意向受让方为医药工业企业,近三年无违反法律和商业道德行为,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0万元),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全面通过国家级GMP认证,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理念,生产、技术、管理先进,且需承诺在受让产权后,3年内在黄山追加投资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意向受让方应提交按股权比例承继黄山天目药业有限公司原有债权、债务的承诺。
4、受让后,按照黄山市制药总厂职代会通过的企业改制有关内容,妥善安置职工,同意黄山天目药业有限公司聘用现有在岗职工比例不低于90%,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5、从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黄山天目药业有限公司正常经营性盈亏由受让方按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固定资产交割以评估报告为依据,按现状移交;对移交中固定资产短少和多出部分按评估价值另行计算。
6、竞买人承诺对《黄山制药总厂国有产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产权转让合同”)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六、报名事项
在公告期间,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接受报名。报名时,收取1000元资料费,报名企业须向指定账户缴纳270万元受让保证金(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首付款),同时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在本行业的行业地位和优势的资格证明文件,近年的生产经营情况;
3、企业关于同意受让的内部决议,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受让的相关文件;
4、银行资信证明;
5、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6、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资料。
以上资料必须是原件或盖有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七、交易方式及价款支付、资产交割
1、交易方式:公告期满(20个工作日)后,由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联合进行竞买人资格审查,确定合格竞买人。如只确定一个合格竞买人,在不改变受让条件的前提下,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采取协议方式组织撮合交易;如确定两个及以上的合格竞买人,则采取电子竞价方式进行交易,以标的额2752万元为起始价,每次加价幅度为20万元或其整倍数,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为无效报价。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受让人竞得后,应于当日签订《产权成交鉴证书》,并在其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如不签订,出让方有权没收受让保证金;
2、价款支付:受让方在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后,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标的转让价款的40%(含转为履约首付款的受让保证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付清标的转让价款。
3、资产交割: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即可办理资产交割手续,资产按现状交付。
八、其它事项
1、受让保证金不计息,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签订《产权成交鉴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向安徽产权交易中心支付规定的佣金。
九、联系方式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焱
电 话:0551-2871622
传 真:0551-2871600
黄山市经济委员会
联系人:王恩荣
电 话:0559-2355866
传 真:0559-2355867
黄山市国资办
联系人:张正康
电 话:0559-2355185
传 真:0559-2355185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二〇〇七年九月七日